金融界消息,近日,郁南县连滩镇黎灿英副食商店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连滩镇人民政府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7月11日,该镇执法人员依法到位于郁南县连滩镇菩山路申榕枝房屋的郁南县连滩镇黎灿英副食商店进行检查,你店正在营业,执法人员在你店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有待销售的食品:1、美嘉成?酸味汁(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1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328ml/瓶)数量2瓶;2、海天排骨酱(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8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260g/瓶)数量1瓶;3、蜀中恒酱坊?红油豆瓣(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450克/瓶)数量1瓶。上述食品于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你店将上述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与其它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一起摆放在货架上待销售,上述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外包装及货架均未标示已超过保质期,不得销售等警示标语。该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郁南县连滩镇黎灿英副食商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美嘉成?酸味汁(生产日期:2022年10月21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328ml/瓶)2瓶;2、海天排骨酱(生产日期:2021年10月18日,保质期:18个月,净含量:260g/瓶)1瓶;3、蜀中恒酱坊?红油豆瓣(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450克/瓶)1瓶;二、处以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