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自行车、电动车频上高速 交警提醒:不仅违法还存安全隐患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饶俊华
  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高速行驶的道路,禁止行人、非机动车进入,但总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擅自闯入或者“误入”高速公路,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9月7日,记者从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获悉,该大队近日连续发现行人、自行车、电动车上高速路的情况,这让交警捏了一把汗。
  “一辆电动车驶上高速路,还在应急车道内行驶。”9月7日,高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买买提江·阿不都许库尔说,民警在视频巡查辖区的路面情况时,发现G7京新高速长春路立交桥附近,有一辆电动车正在应急车道上行驶,浑然不顾身边其它车道呼啸而过的车辆,这让民警惊出一身冷汗。
  买买提江·阿不都许库尔迅速出警赶往现场。经询问,电动车主刘某称,他从五家渠出发准备去高新区(新市区),因自己不熟悉道路,一路看着路牌行驶,却误上了高速路。“周边车流量很大,我也只敢走应急车道。”刘某显得有点“委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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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京新高速长春路立交桥附近,一辆电动车正在应急车道上行驶。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刘笑摄
  在了解情况后,民警向刘某科普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的危害,并一路护送将该车及人员安全转移出高速。
游客骑行“误入”高速 民警引路带到安全点
  “我们在辖区高速路上巡逻中,看到有一个人在骑行。”高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白昕阳介绍,9月3日下午,他和同事巡逻至G7京新高速乌昌互通立交桥匝道昌吉往米东区方向时,突然发现,一男子在匝道内骑行,不时有车辆擦身而过。
  白昕阳发现后迅速上前,将男子带至安全地点。
  骑行者杨先生告诉民警,他是福建人,当前在新疆骑行游玩,因对路线不熟悉,加上当日下雨有积水,结果“误打误撞”进入高速。
  当民警问是否知晓自行车是不能上高速路时,杨先生称:“我没有考过驾驶证,对高速路和市区路面的区别真的不太清楚。”
  民警寻求过路车辆帮助,顺利将杨先生和他的自行车带下高速,同时对杨先生进行道路行驶安全提示,告知为保证其安全,高速公路上行人、自行车都不许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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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G7京新高速公路上,一名游客骑行误上高速,新疆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正在了解情况。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刘笑摄
  “谢谢民警同志,我也很后怕,在高速路上骑自行车太危险了,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杨先生对民警的热情帮助表达了谢意。
两人迷路误上高速 民警紧急“拦截”送离
  9月2日,高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在G7京新高速巡逻时,在二道沟立交桥附近发现,两名男子正在乌鲁木齐往阜康方向应急车道内行走,身边是飞驰而过的车流,情况十分危险。
  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并做好安全防护,上前“拦截”二人。
  经民警询问得知,两名男子就是高速公路的沿线居民,当日从朋友家吃完饭打算回家,其中一人提议说知道一条近路,两人于是决定抄近道回家。
  不料,走着走着误上了高速,等发现路线不对时,已置身于快速车流中,二人不敢贸然掉头,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想寻找高速路出口。
  民警对二人进行批评教育后,用警车将两人带离高速,送到了市区道路。
  高支队卡子湾大队民警白昕阳提示:行人、非机动车请勿上高速公路,不要拿生命走“捷径”。如误入高速公路,或看到有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22。高速公路沿线居民请看护好家里的老人和孩童,远离高速公路保障自身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