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如何做数学研究?匈牙利裔数学家哈尔莫斯非常实在地讲述了自己的实际工作情景,用现在的话来说,他也是一个“拖延症”晚期患者。他工作中大量的时间并非集中“搞研究”,不喜欢竞争,却也找到了自己的成功之道。在这篇饶有趣味的自述中,你可能会找到做数学研究的窍门。
本文流传于网络,可能刊于《数学译林》(1994年第2期;王庚、陈文宁译,何育赞校),原文出自哈尔莫斯1985年出版的自传I want to be mathematician,How to do research一节,《返朴》根据原文对译文进行了修订。另,本书有中译本《我要作数学家》(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
撰文 | 保罗·哈尔莫斯(Paul Halmos)
保罗·哈尔莫斯(Paul Richard Halmos,1916-2006),曾是冯·诺依曼的助手,对数理逻辑、概率论、统计学、算子理论、遍历理论和泛函分析等领域做出重要贡献。
有谁能告诉别人怎样去做研究,怎样去创造,怎样去发现新东西?几乎肯定这是不可能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始终努力学习数学,理解数学,寻求真理,证明一个定理,解决一个问题——现在我要努力说清楚我是怎样去做这些工作的,整个工作过程中重要部分是脑力劳动,那可是难以讲清楚的——但我至少可以试着讲一讲体力劳动的那一部分。
数学并非是一门演绎科学——那已是老生常谈了。当你试图去证明一个定理时,你不仅只是罗列假设,然后开始推理,你所要做的工作应是反复试验,不断摸索猜测。你要想弄清楚事实真相,在这点上你做得就像实验室里的技师,只是在其精确性和信息量上有些区别罢了。如果哲学家有胆量,他们也可能像看技师一样地看我们。
我喜欢做研究,我想做研究,我也得做研究,我却不愿坐下来开始做研究——我是能拖则拖,迟迟不肯动手。
拥有一个重大的、外在的、不受我一直支配的,而且我能为之贡献一生的事业,对我是重要的。高斯、戈雅(Goya)、莎士比亚和佩盖尼尼(Pagannini)是非凡的,他们的卓越给予我快乐,我钦佩他们又羡慕他们。他们也是富有奉献精神的人。非凡的天才只有少数几个人才有,而奉献精神则是人人都可以拥有的——也应当拥有的——没有这样的精神,生命便失去价值了。
尽管我对工作无限眷恋,我仍是不愿意着手去做它;每做一项工作都像是一场战斗、一次苦难。难道就没有什么事我能(或必须?)先行干好吗?难道我就不能先将铅笔削好吗?事实上我从来不用铅笔,但“削铅笔”已成为代名词——一切有助于延缓因集中创造精力而带来痛苦的手法。它可以代表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可以是整理旧笔记,甚至可以是为明天要讲的课做准备,干这些事的理由是:一旦这些事了结了,我就真正能做到一心一意而不受干扰了。
当卡米查埃(Carmichael)抱怨说,他当研究生院主任每周可用于研究工作的时间不超过20小时的时候,我感到很奇怪,并且我现在仍觉得很奇怪。在我大出成果的那些年代里,我也许每周平均用20小时做全神贯注的数学思考,但大大超过20小时的情况是极少的。这极少的例外,在我的一生中只有两三次,他们都是在我长长的思想阶梯接近顶点时来到的。尽管我从来未当过研究生院主任,我似乎每天只有干三四个小时工作的精力,这是真正的“工作”;剩下的时间我用于写作、教书、做评论、与人交换意见、做鉴定,做讲座、干编辑活儿、旅行。一般地说,我总是想出各种办法来“削铅笔”。每个做研究工作的人都陷入过休闲期。在我的休闲期中,其他的职业活动,甚至包括教三角学课,都是我生活的一种借口。是的,是的,我也许今天没有证明出任何新定理,但至少我今天将正弦定理解释得十分透彻,我没白吃一天饭。
数学家们为什么要研究?这问题有好几个回答。我最喜爱的回答是:我们有好奇心——我们需要知道。这几乎等于说“因为我愿意这样做”,我就接受这一回答——那也是一个好回答。然而还有其他的回答,它们要实在些。
我们给未来的工程师、物理学家、生物学家、心理学家、经济学家,还有数学家教数学。如果我们只教会他们解课本中的习题,那不等他们毕业,他们受到的教育便过时了。即使从粗糙而世俗的工商业观点来看,我们的学生也得准备回答未来的问题,甚至在我们课堂上从未问过的问题。只教他们已为人们所知的一切东西是不够的——他们也必须知道如何去发现尚未被发现的东西。换句话说,他们必须接受独立解决问题的训练——去做研究工作。一个教师,如果他不能总是在考虑解题——解答他尚不知道答案的题目——从心理上来说,他就没准备好教他的学生们解题的本领。
做研究工作,有一点我不擅长因而也从不喜欢的,是竞争。我不太善于抢在别人前面以获得荣誉。对此我的替代办法是离开研究主流方向,去独自寻找属于我自己一潭小而深的回水。我讨厌为证明一个著名猜想而耗费大量时间却得不到结果,所以我所干的事无非是分拣出被别人漏掉的概念,形成有结果的问题。这样的事在你一生当中不可能常做,如果那个概念和问题真是“正确”的,它们便会被广泛接受,而你则很有可能在你自己的课题发展中,被更有能力和更有眼光的人甩在后面。这很公平,我能受得了,这是合理的分工。当然我希望次正规不变子空间定理是我证明的,但至少我在引入概念和指出方法方面做过一点贡献。
不介入竞争的另一个方面就是我对强调抢时间争速度不以为然。我问我自己,落后于最近的精美的成果一两年又有什么关系呢?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这样对自己说,但即使对我自己来说,这样的回答有时也不管用,对那些心理构成和我相异的人们来说,这样的回答总是错的。当罗蒙诺索夫(Lomonosov)(关于交换紧算子的联立不变子空间)和斯科特·布朗(Scott Brown)的(关于次正规算子)消息传开时,我激动得就像我是下一个算子理论家似的,急切地想知道详情。然而这种破例的情形是少有的,所以我仍然可以在我一生大部分时间中心安理得地生活于时代之后。
好得很——不介入竞争,不赶风潮,落后于时代——那我实际上干些什么呢?
回答是我写作。我在我的书桌前坐下,提起一杆黑色的圆珠笔,开始在一张 8.5 x 11 见方的标准用纸上写作。我在右上角上写上个“1”,然后开始:“这些笔记的目的是研究秩为1的摄动在……的格上的影响。”在这一自然段写完后,我在稿纸边上标上个黑体“A”字,然后开始写B段,页数字和段落字构成了参考文献系统,通常有好几百页:87C 意味着87页上C段。我将这些页手稿放入活页夹中,在夹脊上贴上标签:逼近论、格、积分算子,等等。如果一个研究项目获得成功,这本笔记便成为一篇论文,但不管成功与否,这本笔记是很难被扔掉的。我常在我的书桌旁的书架上放上几十本,我仍然希望那些未完成的笔记将继续得到新的补充,希望那些已成为文章发表的笔记以后会被发现隐含着某种被忽视了的新思路的宝贵萌芽,而这种新思路恰恰是为解决某一悬而未决的大问题所需要的。
我尽可能长时间地坐在我的书桌前——这可以理解为,我只要有精力,或者只要有时间,我就这样坐在书桌前,我努力整理笔记到一个“弱拍”出现为止,如一个引理的确定;或者,在最坏的情况下,一个未经过仔细研究但明显不是没希望解答的问题被提出。那样,我的潜意识便可以投入工作了,在最好的情况下,在我走向办公室时,或者给一个班上课时,甚至在夜间睡眠中,我取得意外的进展。那捉摸不透的问题解答有时让我无法入睡,但我似乎养成了一种愚弄我自己的方法了。在我翻来覆去一会后,时间并不长——通常仅为几分钟——我“解决”了那问题;那问题的证明或反例在闪念中出现了,我心满意足,翻了个身便睡着了。那闪念几乎总被证明是假的,证明有个巨大的漏洞,或者那个反例根本就不反对任何东西。可不管怎么说,我对那个“解”相信的时间,长得足够我睡个好觉。奇怪的事情是,在夜间,在床上,在黑暗中,我从未记得我怀疑过那“思路”;我百分之百地相信它可是件大好事,对一些情形它甚至被证明是正确的。
我不在乎按固定时间工作,到了上课的时间或者到了出去吃饭的时间,我必须停止思考时,我总是高兴地将我的笔记收起来。我也许会在下楼去教室的路上,或者在发动汽车,关闭车库门时,仔细思考我的问题。但我并不因为这种打扰而生气(不像我的一些朋友们说的那样,他们讨厌被打断思绪)。这些都是生活的组成部分,一想到几小时后我俩——我的工作和我——又要相聚时,我就感到很舒坦。
好的问题,好的研究问题,打哪儿来呢?它们也许来自一个隐蔽的洞穴,那个洞穴里,作家发现了他们的小说情节,作曲家则发现了他们的曲调——谁也不知道它在何方,甚至在偶然之中闯进了一两次后,也记不清它的位置。有一点是肯定的:好的问题不是来自于做推广的模糊欲念。几乎正相反的说法倒是真的:所有大数学问题的根源都是特例,是具体的例子。在数学中常见到的是,一个似乎具有很大普遍性的概念实质上与一个小而具体的特例是一样的。通常,正是这个特例首次揭示了普遍性。清晰阐述“在实质上是一样”的方法就是表现为一个表示定理。关于线性泛函的里斯(Riesz)定理就很典型。固定一个在内积中的向量就定义了一个有界线性泛函;一个有界线性泛函的抽象概念表面上看来具有很大的概括性;事实上,这个定理是说,每个抽象概念都是以具体特定的方式产生出来的。
这是我和狄多涅(Dieudonné)似乎各执己见的许多论题中的一个。在马里兰,我曾做过一次学术报告,那正好也是狄多涅多次访问那里中的一次。那次报告的主题是正逼近。我选定的问题是:已知一希尔伯特(Hilbert)空间上的任意算子 A,求一个正定(非负半定的)算子 P 极小化 ||A-P||。我很幸运:结果发现有一个小的具体的特例,它包含了一切概念,一切困难,一切为理解和克服它们所需要的步骤。我的报告紧紧围绕那个特例,由矩
其令人满意的解,却没有因此而陷入与此无关的分析技巧中。狄多涅当时表现得礼貌且友好,但事后显然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态度;我记不清他的原话了,但大意上,他祝贺我的滑稽表演。他对我的报告的印象似乎是“娱乐数学”。在他的词汇中这是个讥笑的字眼;他认为我的报告趣味有余,但是做作且轻浮。我认为(现在还继续认为)这项工作远不止如此。我俩评价的相异是我们观点上的差别造成的。我认为对于狄多涅来说,重要的是那个强大的一般性定理,从这一定理很容易推出所有你需要的特例来;而对于我来说,最伟大的前进步骤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中心例子,从这一例子中我们很容易搞清楚围在该例子周围的所有带普遍性的东西。
作为数学家,我最强的能力便是能看到两个事物在什么时候是“相同的”。例如,当我对大卫·伯格(David Berg)定理(正规等于对角加紧)苦苦思索时,我注意到它的困境很像那个证明:每个紧统(Compactum)是康托(Cantor)集的一个连续象。从那时起,使用经典的表述而不是其证明,这不需要太大的灵感,而结果是以一种新颖且明晰的方式得到了伯格的结果。
这样的例子我还可以举出很多。一些最突出的例子出现在对偶理论中。例如:紧阿贝尔群的研究与傅里叶(Fourier)级数的研究是一样的;布尔代数的研究与不连通的紧豪斯道夫(Hausdorff)空间的研究是一样的。其他的例子,不是对偶那一类的有:逐次逼近的经典方法与巴拿赫(Banach)不动点定理是一样的,概率论与测度论也是一样的。
这样联系起来看问题,数学便清楚了;这样看问题去掉了表象,揭示了实质。那么,这样推进了数学的发展了吗?难道那些伟大的新思想仅仅是看清了两个东西是一样的而已吗?我常常这样想——但我并不是总有把握。
说到这里为止,我是不是已经回答了怎样做研究这个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