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第三个“国十条”来了!事关健康保险,山东已有布局

9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共计十条,这是继2006年“保险国十条”、2014年“新国十条”之后,国家层面指导保险业发展的又一重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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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意见》提到,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丰富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形式,推动就医费用快速结算。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保障范围。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持续做好大病保险服务保障。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鼓励面向老年人、慢病患者等群体提供保险产品。试行区域保险药械目录。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

在这一领域,近期山东动作频繁。

8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面提质、助力银发经济发展有关情况。

“截至目前,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超过5173万人。”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晓军8月15日介绍称,近年来,山东探索建立起了“多元筹资、城乡一体、医护兼顾、市场主体”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一人失能 全家失衡”的社会性难题,扭转了失能人员“机构不能医、医院不能养、家庭无力护”的困局。

据黄晓军介绍,目前山东长期护理保险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累计有40万人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基金支出109亿元,在确保失能人员“接受到服务、住得起机构”的同时,也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针对部分失能人员随子女异地生活的现实情况,我们还建立实施异地报销制度。今年7月起,异地长期居住失能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可凭有效费用凭证等,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黄晓军说。

9月初,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方面,《若干措施》提出,稳步扩大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2025年年底前,实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支持符合条件的护理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具备医养结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申请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范围。支持将符合规定的康复项目、安宁疗护项目等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

另外,山东将逐步扩大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费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的城市范围,适时统一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康复辅助器具基本目录库。支持新兴康复技术、康复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智能设备集成应用,将符合条件的探索纳入长期护理保险支付范围,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

同时,山东还鼓励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探索设立护理服务套餐,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差异化、多样化需求。全面落实异地长期居住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政策。

(大众新闻记者 胡羽 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