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行人违法上高速公路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安全监管,切实治理县境内高速公路行人违法上高速乱象,有效净化高速公路安全通行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关于禁止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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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请全县干部群众,特别是高速公路沿线人民群众务必增强安全意识,珍爱生命、珍惜家庭,管好自己、教育家人,不要因抄近路、图捷径、图方便违法进入高速公路,绝不违法进入高速公路,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绥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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