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启动商转公贷款,期限不超原商贷余额年限

广东省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9月12日宣布,自9月13日起,在全市范围试行开展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简称“商转公”)。根据通知,商转公贷款额度需满足三个条件: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以及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年限。该政策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未结清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部分或全部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商转公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申请人为商业贷款房屋产权人或其配偶,且双方均未有其他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且当前无逾期或累计逾期不超过四期;同时,需获得商业贷款银行的转贷同意书,住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并可设立第二顺位抵押,且仅存在商业贷款抵押权,无其他权利限制。

此外,云浮市于9月4日还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个缴存职工在云浮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或首次、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30万元。而对于两个或更多缴存职工共同购房的情况,最高贷款额度则调整为40万元,按双方或产权共有人应得贷款限额合计。这些措施将进一步促进云浮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