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九派新闻从中国政府网获悉,有网民建议,取消营运车辆、摩托车等机动车在一定年限后强制报废的规定。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回应,将统筹考虑多方面因素,研究确定报废的科学合理标准。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答网民建议。图/中国政府网
河北石家庄的网民表示,现在汽车制造工艺有了很大提升,有些营运车辆即使到强制报废年限,整体车况依然良好。现在国内实行的营运车辆强制报废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强制报废就是浪费资源,人为造成二次污染。建议车辆只要通过安全检测,就可以继续使用。
江苏南京的网民称,摩托车使用13年后强制报废,不利于摩托车工业的发展,也降低了消费者对摩托车的消费欲望。其建议取消摩托车使用13年后强制报废的规定,刺激摩托车企业加大核心技术研发,进一步刺激消费。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回复,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强环境保护,2012年,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提出了包括营运车辆、摩托车等在内的机动车报废管理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汽车和摩托车产品质量和技术性能不断提升,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改善,对完善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下一步,国务院相关部门将统筹考虑机动车技术状况、使用强度、安全需要、节能环保、扩大消费等因素,综合社会公众、行业企业、政府管理部门等各方意见,研究确定机动车报废的科学合理标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九派新闻记者 黄巧文
编辑 万璇 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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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