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冒充警察还吃‘霸王餐’
你们快过来看看吧!”
8月30日凌晨 ▶
商户激动讲述事情原委
原来
当天凌晨一名男子来董先生经营的羊肉汤店内,在点完餐后就在一旁吃了起来,没过一会儿,表示羊肉汤里的肉比较少。
“我可是派出所的民警,你打听一下这一片谁不给我面子,我让你们饭店开不下去信吗?”
“喂!我是大庙派出所的张警官,这边遇到点事你们快派人过来吧。”
没想到该男子还主动拿起手机,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并自曝身份要求接警人员派人前往处理。
“你是大庙派出所的吗?我就是所里民警怎么不认识你!”
民警现场向他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安民警
无任何理由
私下向群众索要财物
切莫轻易相信花言巧语
涉及自身钱财和损害个人利益
要始终保持警惕
如有疑问及时报警核实
以免上当受骗
冒充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冒充公检法人员,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还会触犯招摇撞骗罪,面临刑事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面临三到十年有期徒刑的惩罚,特别是,如果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将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