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法典:“熊孩子”10楼扔下“水气球” 砸坏汽车家长赔偿

最近,无锡的徐先生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车竟被砸出了一个凹陷,凹坑内则有一个破损的气球,并有积水,事后经过调查,这是楼上一名12岁孩子扔下的“水气球”造成的,徐先生便将孩子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今天(9月12日)无锡梁溪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例详情。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钱丽丽介绍:“报警以后,警察很快查到是10楼的一个小孩,将灌满水的气球往楼下扔,正好扔到徐某汽车的车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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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徐先生的车辆被拖到4S店维修,并支付维修费7000余元。但在后续要求孩子家长赔偿维修费、拖车费等费用时,对方却不愿意支付,理由是维修费过高,同时存在扩大维修的情况,纠纷最终闹到了法院。

钱丽丽告诉记者:“《民法典》有规定,禁止从建筑物抛掷物品,如果从建筑物抛掷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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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孩子从10楼抛掷注满水的气球致停放楼下的车辆受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由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父母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孩子父母主张的维修费过高、拖车费没有必要等异议,法院认为,由于其既未能提供证据,又未能在限期内提出鉴定申请,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法院对案涉车辆维修费、拖车费予以认定。

钱丽丽说:“最终判决由小孩的家长承担了7000余元的维修费用及拖车费用。”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