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作品排名不分先后)
作品: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一条
作者:中国硬笔书法协会理事 劲墨书法创始人 李娟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任用原香港公务人员中的或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部门的各级公务人员,但下列各职级的官员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还可聘请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担任政府部门的顾问,必要时并可从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聘请合格人员担任政府部门的专门和技术职务。上述外籍人士只能以个人身份受聘,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作品: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二条
作者: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 江苏省徐州市书魅儿书画艺术中心院长 周振全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二条 对退休或符合规定离职的公务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前退休或符合规定离职的公务人员,不论其所属国籍或居住地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按不低于原来的标准向他们或其家属支付应得的退休金、酬金、津贴和福利费。
作品: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三条
作者:湖南省陶瓷艺术家协会书法委员会委员 长沙市书法家协会会员 李婷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三条 公务人员应根据其本人的资格、经验和才能予以任用和提升,香港原有关于公务人员的招聘、雇用、考核、纪律、培训和管理的制度,包括负责公务人员的任用、薪金、服务条件的专门机构,除有关给予外籍人员特权待遇的规定外,予以保留。
作品: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
作者:中国硬笔书法协会楷书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硬笔书法协会主席 马国峰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作品: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五条
作者: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 江苏省书法院特聘书法家 周云平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人和法人财产的取得、使用、处置和继承的权利,以及依法征用私人和法人财产时被征用财产的所有人得到补偿的权利。
征用财产的补偿应相当于该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可自由兑换,不得无故迟延支付。
企业所有权和外来投资均受法律保护。
来源|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