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关于2024年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建设的重要通知,旨在大力推动“光伏+”模式在多个领域的应用与发展。该通知特别强调了对居民利用自有居住建筑屋顶安装户用光伏的鼓励,并计划在新城区域及临港新片区试点推广多产权存量居住建筑光伏项目,以此作为城市更新和工业转型的重要补充。
同时,通知明确要求五个新城所在区的发展改革委及临港新片区管委会需结合区域特点,全面推进新城“光伏+”开发战略,充分利用城市更新、工业区改造及新建建筑等机会,加大光伏应用力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光伏项目的实施,通知还指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积极指导国有企业深入挖掘并利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工业园区及水厂等构建筑物的屋顶和空地资源,开展多样化的“光伏+”项目,以期实现更大的清洁能源效益。
此外,通知还透露了2024年度上海市的陆上风电与光伏电站建设目标,其中陆上风电规模计划达到24.841万千瓦,光伏电站规模则为48.896千瓦。经过上海市电力公司的评估,这些项目均具备全额保障性消纳能力,并将全部纳入2024年度的开发建设方案之中,预示着上海市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发展将迈入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