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漫说法丨最高能罚200万,“好评返现”为啥违法了?

编者按:公平正义,是法律的最高价值,也是老百姓最朴素的期待。红网时刻新闻推出《时刻漫说法》专栏,聚焦你关心的法律问题,用生动直观的漫画与故事,让法律“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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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文婷婷 设计 周颖 长沙报道

相信广大外卖党都注意到,最近的外卖袋里,好像少了点什么。

没错,十店九送的“好评返现”小卡片,现在几乎收不到了。

说是“几乎”,是因为记者作为资深外卖党,发现个别店家仍有“好评返现”卡,但都会备注一行小字:晒图拍照时请勿拍到此卡片。

晒图返现、评价有礼……这些曾经轰轰烈烈的商业内卷,怎么突然就沉寂了?

今年9月起,《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明确,“好评返现”等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违反,市场监管部门可作出最低20万、最高200万的处罚。

有人会问了:你情我愿、互利共赢,为啥要管这么严?

我们先来看一起案例。

“实物诈骗”还求“好评返现”,消费者把店家告了

《规定》出台前,北京互联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消费纠纷。

刘先生网购一件商品,到货后发现,实物与网店宣传图片乃至评论图片都“两模两样”。

包装内,还有一张“好评返现”小卡片。客服解释称,只要刘先生按照店家提供的图文发表好评,就能返5元。

刘先生认为,这是妥妥的欺诈消费者。遂将网店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店家的行为构成欺诈吗?先说结果:构成。

法院认为,构成欺诈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欺诈故意,二是欺诈行为,三是因欺诈产生错误认识,四是因错误做出意思表示。

本案中,刘先生提交的截图证据显示,客服提供的好评文图,与商品评论中的文图具有极高的同质性,可见评论大多出自店家之手。

店家以返现诱导消费者发表好评,以此误导后续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判断。虽然店家称“好评返现只是鼓励,并非强迫”,但现金奖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论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总而言之,店家主观上具有欺诈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而刘先生基于“虚构好评”产生错误认识,继而做出了购买商品的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综上,法院对刘先生的“退一赔三”主张予以支持。

律师:“好评返现”有违《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以上案例不难看出,此前,法律对“好评返现”虽然没有明确界定,但在审判实务中会认定其“不合法”。

对此,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甘靖雯律师进行了分析。

“首先,‘好评返现’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甘靖雯指出,商家以此诱导消费者给出不真实的好评,导致评价失真,会影响后续消费者的判断和选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同时,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其次,“好评返现”干扰市场秩序。对那些不提供“好评返现”的商家来说,这类现象无异于“作弊”,使得市场评价机制失去公信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好评返现”显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需要重视的是,“好评返现”实际违背了《民法典》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基本的道德规范。”

而《规定》正式实施后,“好评返现”不仅明确列入违法行为范畴,还面临着最低20万、最高200万的罚款标准。甘靖雯向广大商家作出提醒,“罚不罚、罚多少,监督检查部门会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综合考虑,建议商家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那么,消费者若是因为“好评返现”受到了经济损失或权益侵害,如何进行权利救济?

她表示,消费者应及时保留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以及商家“好评返现”的宣传截图、返现承诺等作为维权依据,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沟通,要求商家赔偿。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商家开店的线上平台进行投诉和举报,要求介入处理,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进行投诉举报。

“上述途径不能解决的,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向法院维权,主张三倍赔偿。”甘靖雯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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