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时分,一男子在阳台抽烟,随意将未熄灭的烟头从高层丢下,竟引发楼下邻居阳台起火。近日,普陀警方查处了一起过失引发火灾的案件,违法行为人古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图说:起火现场 普陀公安供图
“喂,110吗!我家里阳台莫名其妙起火了。”9月5日凌晨,普陀公安分局长寿路派出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
根据报警人所述位置,民警火速赶往了涉事小区。经查,事发时段报警人正在家中睡觉,突然发现屋外有火光闪烁,起床查看后才得知是自己的阳台起火了。由于火势不大,业主已自行扑灭,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是堆放在阳台上的一些废纸板被烧毁,但具体起火原因还不清楚。
图说:民警至违法行为人家中调查
事发后,民警立即会同消防针对起火原因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排除报警人家中电器设备自燃的可能性后,民警又调取了小区内部高空公共视频,并对楼栋内居民开展全量调查走访。最终,警方锁定了一名居住在较高楼层的住户古某。视频显示,古某于事发前曾在自家阳台上抽烟,后随意将烟头从高层处丢下,飘落至报警人家中。为进一步调查,民警将古某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起火原因正是因为一颗未熄灭的烟头。据古某交代,当天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便去阳台抽了支烟,因为缺乏防火安全意识,便直接将未熄灭的烟头从阳台丢下,并没有考虑后果。经过民警的教育,古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一定会加强防火安全意识,不会再如此大意冒失。
目前,违法行为人古某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已被普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