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本报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获悉,深圳歌剧院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7·15起重伤害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7月15日,在深圳歌剧院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施工现场,工人在配合履带吊车进行支护桩钢筋笼下放作业时,发生一起吊索具脱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工程为深圳歌剧院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和桩基工程。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总包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江南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为深圳市深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带吊车租赁和维保单位为深圳市工勘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明,2024年7月15日下午17时40分许,项目现场正在进行钢筋笼吊装作业,涉事履带起重机白班司机刘某军将一段长约22米、直径1米的钢筋笼吊在空中,此时夜班司机邓某锡与白班司机进行换班交接后现场继续作业,在信号司索工姜某超的指挥下,邓某锡将钢筋笼对准桩孔,此时李某明(死者)等三人站在桩孔周围扶住钢筋笼,辅助履带起重机将钢筋笼下放到桩孔内。18时25分许,钩挂在副吊钩上的吊索具突然掉落,砸中李某明。李某明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报注意到,事故调查组指出,涉事履带吊副吊钩闭锁装置(固定螺栓)存在弯曲变形,固定螺母未拧紧,作业过程中受主吊钩、吊索具干涉影响,副吊钩闭锁装置安全卡失效,主、副吊钩下方吊索具之间不可避免产生的干涉导致钢丝绳及滑轮装置从副吊钩中脱出坠落,砸中吊钩下方的作业人员李某明。此外,深勘建设和工勘基础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多项问题,也是酿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对履带吊安全隐患排查及维护保养不到位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本起事故没有个人受到处罚。但深勘建设和工勘基础均建议给予相应处理。其中,深勘建设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工勘基础作为涉事项目设备出租单位,对涉事履带吊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副吊钩闭锁装置螺栓变形、螺母未拧紧的安全隐患,建议中建三局和深勘建设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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