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护航让关爱无“碍”

东南网9月14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

11日,省检察院与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共同举办“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也赋予了检察机关对违反该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提起公益诉讼的职权。

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效如何?如何进一步助推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品质持续提升?记者进行了采访。

依法履职 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督促职能部门履职的兜底保障措施进行明确规定,有力提升了检察机关在该领域的监督刚性。”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自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部署探索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有效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共立案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24件,诉前磋商结案106件,发出检察建议393件,诉前整改率达100%。

聚焦无障碍设施建设,全省检察机关重点针对公共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现有无障碍设施不符合建造、改造时工程建设标准,无障碍设施被改变用途、非法占用、损坏等问题,督促协同相关部门落实整改,相关行政机关(属地政府)投入整改资金3268.9万元,整改无障碍设施3553处。

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要完善“看得见”的硬设施,还要提升“看不见”的软环境,这也是《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提及的重要内容。

来自石狮市检察院的检察官现场分享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例——听力障碍、言语障碍人士紧急情况下无法打“120”电话自主呼救,怎么办?在发现问题后,石狮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完善“120”急救调度系统无障碍功能建设,增设文字呼救功能。

今年7月,“听障人士呼救”功能在“石狮120急救”小程序上正式上线。用户进入平台后,可自动精准定位,一键实现文字呼救。

这也是本次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全省检察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优秀案例之一。

据介绍,这批优秀案例涵盖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等重点类型,涉及交通出行、日常生活、办公办事等多种场景以及医疗机构、市民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引导社会公众提升无障碍环境意识,营造共建共享无障碍环境的氛围。

多方协同 汇聚公益保护合力

由于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该领域公益损害案件常常存在着“多头治理”难题。如何让残障人士充分感受到设施、信息、社会服务的无障碍?

11日,省检察院联合省住建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共同发布《关于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将通过线索互移、信息互享、圆桌会议办案机制等方式实现行政执法、社会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深度协作,凝聚起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合力。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大力开展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行动,连续3年将无障碍设施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下达财政补助资金1.5亿元,累计改造提升1800多个各类无障碍设施,打造20多个省级无障碍设施样板区。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工作,持续开展无障碍设施排查建档及新建设施监管,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达标、管理到位。

无障碍环境如何提升更有针对性?残疾人等群体最有发言权。

省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各级残联积极组织残疾人参与无障碍环境体验、监督,于2021年、2022年对省内残疾人高频出入场所开展体验,梳理出无障碍问题1552处,推动问题整改率近90%。2023年,省残联联合省住建厅开展全省旅游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促进专项活动,走访摸排25个4A级景区、3个5A级景区,收集问题线索403条,目前已通报各级残工委推动整改。

“挡在斑马线前、高出地面几厘米的‘坎’不见了,公共场所各种无障碍设施和标识多起来了……生活环境中种种细节的提升都让我们残疾人群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福建省同人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李光泽表示,参加了多次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督导活动,看到残疾人群体反馈的建议被采纳,感觉非常暖心。

今年来,省残联还在全省部署对各级政务(便民、市民)服务中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体验督导,助推无障碍环境品质提升。

无障碍环境建设与老年人日常生活亦息息相关。近年来,我省不断改善老年患者出行、就医、社区生活等环境,目前全省有1314家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04个社区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把无障碍环境建设任务纳入省老龄委重点工作,继续推动更多生活服务场景加快实施无障碍、适老化改造。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共同发力。”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继续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残联组织协作配合,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向“优”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