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第三届区委、区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团选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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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中央精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市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文件要求,静安区委、区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计划聘请18名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执业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六)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