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精创大股东益群控股被责令改正,减持股份达5%未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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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徐迪 9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简称“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益群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查,益群控股作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精创,300468.SZ)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达5%时,未依法停止交易,仍继续减持公司股份1,660,314股,占公司股份的0.31%。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应当认真吸取教训,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影响,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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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益群控股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显示,益群控股原持有四方精创2774.25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7.74%。自2015年以来,因被动稀释、主动减持等原因,益群控股持有四方精创股份比例自27.74%降至22.43%,变动比例为5.3%。

益群控股未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停止交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相关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四方精创成立于2003年11月21日,是一家金融科技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客户为境内外中央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公司注册资本约5.3亿元,第一大股东为港企益群集团控股,实控人为周志群,持股比例22.43%。

2024上半年,四方精创实现营业收入3.43亿元,同比减少1.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0.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86.4万元,同比减少91.36%。

四方精创在半年报中提到,由于金融科技市场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市场,来自国内外同行的竞争日趋激烈。除此之外,公司当前还面临依赖金融机构和客户集中等风险。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大型商业银行,其特点决定了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针对上述风险,四方精创表示会积极开拓多元化新客户和拓展新业务模式,行业和客户集中风险将逐渐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