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纳入济南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哨点

9月11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作为济南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行先试哨点单位。另有29家拟被确定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哨点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参加专业知识培训,这些哨点将在药品零售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信息收集反馈作用,保障百姓用药安全。

药品不良反应,是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不良反应。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对于药品上市后全生命周期的评价和进一步完善提升药品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以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哨点重点设置在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扩大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面,提升药品零售企业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质效,强化药品经营环节质量监管,按照上级要求,今年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将监测哨点工作拓展至药品零售领域。

9月11日至12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在莱芜区举办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培训采用专家授课、研讨等形式,重点讲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法规政策及报告工作等内容。本次培训对于贯彻落实药物警戒制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推进药物警戒工作能力再提升有着十分积极的推动作用。

记者:苏冉 编辑:杨璐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