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陈国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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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消息,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其中,免去陈国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最高检网站显示,此次调整前,陈国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十四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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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庆(资料图)

公开信息显示,陈国庆,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山西和顺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二处副处长、处长,法律专题研究处处长,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正厅级),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公诉厅厅长等职务。

2017年4月1日,最高检发布关于陈国庆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其中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陈国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最高检网站更新信息显示,陈国庆升任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闭幕,陈国庆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