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辽宁省本溪市财政局于2024年09月14日作出准予亚太鹏盛(本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5646361944)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亚太鹏盛(本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45646361944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21050420240005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吕虹
六、所在地区: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张家街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09月14日
辽宁省本溪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