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节点”把好清廉关

□安子州

中秋月满人团圆,廉洁自律记心上。中秋节将至,这又是考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能够做到自警、自醒、自重的关键节点。

有的披上人情“外衣”,在节点以购物卡、消费券等方式违规收送高档礼品;有的“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千方百计规避监督;还有的变通收送方式,通过物流快递、电子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妄图“瞒天过海”……从近期一些地方通报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来看, 老问题、新表现交织并存,如果稍有松懈,“四风”就可能反弹回潮、卷土重来。这也提醒我们越是节假日越不能放松要求,越是不起眼的细节越要扣得紧、管得严,始终明纪律、强监督、严执纪,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持之以恒抓节点,首先明纪在前。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向党员干部“喊话提醒”,把纪律规矩讲清楚,把严重后果讲清楚,通过节前“扯扯袖子”、念念“紧箍咒”,及时打好节日“预防针”,让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洁身自好、防微杜渐。

持之以恒抓节点,还需要“千万双眼睛”来监督。实践证明,不断拓宽监督渠道,留给“四风”和腐败的空间就越小。基于此,要进一步简化举报流程,为群众举报搭建了一个方便、快捷的监督平台,让举报人与纪检监察机关隔屏互动,打破时间空间束缚,减少人为因素影响,缩短干部群众距离,真正打通服务群众、强化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持之以恒抓节点,执纪问责决不能手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完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问题,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穷追不舍、严查快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万里此情同皎洁,一年今日最分明。”重要节点是考验党员干部是否廉洁的“节骨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把廉和洁刻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浸润于家风中,守住清廉关,让清辉与清廉搭配、皎洁与廉洁辉映,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让清新过节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