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以案说险:如实告知 诚信投保

案例内容:
2023年王女士为孩子投保一份中国人寿如E康悦百万医疗保险,2024年3月被保险人因治疗脑瘫产生费用,向公司申请理赔,公司通过对理赔资料进行审核发现被保险人所患疾病为先天性疾病,并经核实投保时投保人并未如实告知,公司作出拒赔决定。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案例中王女士在投保时隐瞒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公司按照标准体予以承保,在被保险人因治疗先天性疾病产生医疗费用后向公司申请理赔遭到拒赔。
消费者在投保时应对投保资料上的询问事项逐一回答,不得故意隐瞒或编造虚假情况来欺骗保险人。消费者隐瞒真实状况投保,如发生保险事故,容易产生理赔纠纷,构成保险欺诈的还需承担法律后果。如果消费者在投保过程中忘记告知相关健康状况,请务必及时向承保公司进行补充告知,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中国人寿贵州省分公司提示广大消费者:如实告知、诚信投保、理赔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