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投诉、涉侵权产品下架,电商平台的维权途径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敲诈,面对维权效率与销售经营的冲突,网店有苦难言,只好“破财消灾”。近日,思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网络敲诈勒索的涉恶案件,维护电商企业的合法权益。
注册别人经营的品牌 “协商商标转让”坐地起价
35岁的林某义,拥有硕士学历,跨境电商,是厦门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21年4月初,林某义向国外的商标主管部门申请注册“T某”商标,而这是李女士在平台上经营的品牌。同年5月注册成功后,林某义在平台上恶意投诉,称李女士经营的产品涉及商标侵权,她的商品因此被平台下架。
随后,林某义与李女士“谈判”,表面上是“协商商标转让”,实则坐地起价敲竹杠。眼看店铺月销售量从2000余件下降到百余件,李女士很着急。根据平台运营规则,如果李女士提出商标异议,需要6至12个月时间处理,这期间商品详情页无法使用。为了尽快恢复销售,李女士不得不答应支付4万元“转让费”。
与堂弟和姐夫合伙 被认定恶势力团伙敲诈获刑
申请注册商标的成本只有三五千元,通过“转让”就能轻松赚几万元,尝到甜头的林某义变本加厉。他发现排名靠前的商品卖家更愿意“破财消灾”,2021年10月,他纠集堂弟林某忠、姐夫张某雄合伙。
受林某义指使,林某忠、张某雄在网购平台上筛选综合排名靠前但未在平台进行商标备案的品牌。林某义凭商标注册申请编号在平台备案,取得品牌商品详情页编辑权,恶意在商品详情页添加侮辱性表述、违禁词,篡改商品数量和价格等,导致商家无法正常销售,随后实施敲诈。深圳一家企业销售的1100多个产品被恶意篡改,因担心影响销售,被迫向林某义支付100余万元。
2023年7月,思明区检察院以林某义等三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为恶势力团伙,向思明区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二审,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四年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思明区检察院发现,涉案平台机制漏洞、企业品牌保护意识不强是导致不法分子有机可乘的主要原因,为此,通过案情通报、检察建议等方式,提醒网购平台及电商健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推动企业的品牌保护工作建章立制。
(厦门晚报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思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