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降级后,再被查

新华社9月14日消息,记者从湖南省有关部门获悉,湖南严肃查处洞口县棚改项目涉假造假问题。
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涉嫌违纪违法的88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洞口县委原书记艾方毅,洞口县委原副书记、县长周乐彬,洞口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孙立志,洞口县原副县长张建云等14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此前,艾方毅已被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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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方毅(资料图)
据官方简历,艾方毅生于1962年10月,曾任邵阳市编委办正科级干部、事业编制科副科长、事业编制科科长等职。
1997年起,艾方毅历任洞口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洞口县委副书记等职,2003年调任隆回县委副书记。
2005年,艾方毅任邵东县县长,2012年4月任洞口县委书记,2021年4月卸任,担任该职9年时间。
2021年6月4日消息,艾方毅主动投案;2021年9月16日消息,艾方毅被开除党籍。
经查,艾方毅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艾方毅的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鉴于艾方毅能够主动投案,主动交代违纪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较好,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艾方毅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终止其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邵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邵阳市第十一届市委委员职务;责令其辞去邵阳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此次被采取留置措施的周乐彬,出生于1963年2月,2013年4月任洞口县县长,开始与艾方毅搭班子,2021年5月任邵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卸任。今年4月25日消息,他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