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变逮捕!新时达原副总经理金辛海涉嫌职务侵占罪,公司已连年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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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新时达副总经理金辛海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02金辛海被免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表示此事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03职务侵占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为侵占金额达到6万元及以上,金辛海侵占的具体数额尚不清楚。

04由于公司近年业绩表现不佳,今年上半年净亏1875.05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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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宋逸霆

新时达(002527.SZ)9月13日公告了公司董事、原副总经理金辛海的最新情况:金辛海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新时达表示,公司日常经营受单个人的影响相对有限,公司各组织机构、职能部门能按照有关计划开展工作,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关于金辛海,新时达8月9日早有公告,当时表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了内外部管控。在此过程中,发现或存在有离职员工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公司利益,公司搜集、掌握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进行报案。随着公安机关的调查,案件涉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辛海。8月7日,公司接到公安机关通知,金辛海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之后新时达于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免去了金辛海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

同样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何要将拘留转变为逮捕呢?二者有何区别?《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而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7种情形的,可以先行拘留。本次金辛海被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说明其犯下的罪行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

对职务侵占罪,我国的刑事立案标准为:当侵占金额达到6万元及以上时,即可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这是刑事立案的最低门槛;当侵占金额高达100万元及以上时,则可被认定为“数额巨大”,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刑事处罚。

本次金辛海到底侵占了多少公司财产?若法院判决追回侵占财产是否会对公司财务带来正向影响?界面新闻致电新时达证券部,对方表示:“目前法院那边还没有判决,具体数额我们也不太清楚。但是公司已经跟会计事务所那边沟通过了,出判决的话公司也会及时公告。

金辛海1974年7月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2年4月起加入新时达,历任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研发副总监、驱动研发总监、中央研究院院长、变频器事业部总经理、子公司上海辛格林纳新时达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7年7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新时达主要业务分为:机器人产品及系统业务、控制与驱动产品及系统业务和电梯控制产品及系统业务。9月13日收盘,公司报5.89元/股,市值39.05亿元。公司近两年来业绩表现不容乐观,于2022年及2023年分别亏损10.57亿元、3.79亿元。今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5.16亿元,同比下滑12.98%;净亏1875.05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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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近期业绩表现
      图片来源:choice金融终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