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电动自行车作为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主要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目前市面上最常见的电动自行车有两种,一种使用铅酸蓄电池,一种使用锂离子电池。无论使用哪种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如果没有正确购买或使用,都会存在安全隐患!

在此,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常识

1、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同时记得索要发票、收据等,作为日后消费维权的重要凭证。

2、电动自行车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并执行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购买时需查看产品的CCC认证证书以及产品合格证信息,并与实物进行核对。确认产品具有脚踏骑行能力,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且标称电压应小于或等于4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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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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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图示

3、注意查看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检查电池的电压、容量、型号等参数是否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标明的要求一致。仔细检查随机附件是否包括说明书、合格证、用户警示说明等。

二、使用常识

1.使用前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2.充电器的类型要与合格证上的电池类型相同,充电器与电动自行车充电口的结构需要匹配,切勿将铅酸蓄电池充电器与锂电池充电器混用。

3.电动自行车充电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不能飞线充电或一板多充。充电过程中,严禁在充电器上覆盖任何物品。

4.在接通或断开充电器与电池的连接前,先断开电源。若充电指示已完成,应及时取下充电器,防止过充。

5.行驶中,不要将充电器放在车上,避免路面颠簸导致充电器内部发生短路,充电时引起自燃;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

6.电动自行车骑行结束后,电池需冷却20分钟以上,待恢复正常温度再进行充电。

7.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充电器是否完好,如需更换,请选择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配套的型号。

8.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

三、警示提醒

切记!

不要这样做!

拆除或改动限速处理装置,车速超过25km/h;

加装蓄电池或改装蓄电池;

篡改蓄电池电压,使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48V;

加装车篷、护杠等;

加长鞍座、改装后衣架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与合格证不一致,或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可通过拨打12315、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提供线索。

来源:离石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