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15日讯(记者 马燕)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为引导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简称非银机构)更好发挥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金融功能,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通知》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和加大监管政策支持三个方面,鼓励非银机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领域,赋能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在加大非银机构金融支持力度方面,一是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发挥自身资源禀赋更好满足企业设备更新现实需求。鼓励金融租赁公司探索支持科技设备、医疗设备、资源回收拆解再制造类企业设备租赁及更新需求,支持大型设备制造和使用、国产飞机、新能源船舶、首台(套)设备、重大技术装备、集成电路等设备。二是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挥对集团客户的融资服务。鼓励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挥贴近集团、贴近产业的优势,紧扣集团设备更新需求,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功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通过买方信贷、消费信贷等方式,满足集团下游客户对设备、消费品的采购和换新需求。三是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提供相关消费信贷和汽车金融服务。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金融支持。鼓励汽车金融公司加大对市政交通企业的融资支持,助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降低汽车消费门槛等,丰富汽车金融产品供给。
在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一是非银机构要在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业务方向和结构、资源配置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优化战略和资源配置。二是非银机构要积极运用信息科技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更好满足市场需求。三是非银机构要不断提升自主获客和自主风控能力,持续压降利费水平,规范到期催收行为,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