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岩一三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岩一三科技有限公司因 2024 年 7 月 22 日,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台账最后的记录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9 日,之后未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法行为,被佛山市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7 月 22 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被处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过程中被处罚单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有员工 8 人,检查发现被处罚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台账最后的记录日期为 2021 年 10 月 9 日,之后未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记录。

佛山市岩一三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构成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被处罚单位处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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