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广东争上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拖欠工资,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被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罚款2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广东争上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潮州市湘桥区绿榕路利榕楼4楼经营期间,拖欠杨怡琳、林沐春、蔡芝超等15名员工自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工资合计人民币88586.23元。2022年12月5日,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潮湘人社监字〔2022〕第11号),责令广东争上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日内支付上述15名员工工资。广东争上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
广东争上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潮州市湘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广东争上游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