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环境司法实践积累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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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碳交中心出具的《生态保护补偿证明》
  国际在线湖北消息(记者 高钰姗):近日,湖北一名非法捕捞破坏长江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当事人,通过自愿购买并注销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方式履行了长江生态修复义务。这种创新替代性修复方式,不仅补充了湖北生态环境修复保护的权益产品“工具箱”,放大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功能,更是海事司法携手碳市场助力“长江大保护”的一次有益探索。
  2024年4月,武汉海事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江某某自愿认购了100吨二氧化碳当量的CCER(价值人民币9840.52元),并委托湖北中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注销。近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出具《生态保护补偿证明》,正式确认了这一生态修复行为的完成。
  CCER即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是具有国家公信力的碳资产,企业和个人可以通过购买CCER实现减排或碳中和的目的,鼓励、支持公益诉讼当事人自愿以“认购CCER”等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义务,有助于受损生态资源及时有效恢复。接下来,武汉海事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开拓创新,为实现“双碳”目标,助力“长江大保护”持续贡献海事司法力量。
  据悉,湖北已完成通过认购碳配额的方式进行生态资源替代性修复,并积极探索丰富“以碳代偿”模式。本案也是湖北创新开发利用环境权益产品的新方案,一方面激活了碳资产的交易热度,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公众的“双碳”意识。
  湖北碳交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将把武汉碳普惠减排量纳入到环境权益产品范围中,进一步丰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履行方式,营造良好的绿色低碳社会氛围和城市环境。
  今年5月,武汉海事法院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北中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约共建“双碳”司法服务长江基地,这是三方的首次合作。未来,三方将持续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司法实践提供指导,为实现“双碳”战略目标提供司法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