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洛斯基:何谓自由(liberty)?

麦克洛斯基(Deirdre McCloskey)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史学家,此文是她发表在2024年3月巴西《圣保罗报》的专栏文章。很多学者都分析过“自由”的概念,麦氏的观点并不独特,可她能够写得言简意赅,用区区几百字点出要害。我在香港科技大学读研究生时,教方法课的老师就使用了她编写的写作教材。我用ChatGPT翻译了这篇文章,校对了个别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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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自由

讲英语的人对“自由(liberty)”这一概念感到困惑。我希望你们在巴西不会如此。

这种困惑可以追溯到1066年诺曼人征服英国,当时讲法语的人成为统治者。因此,英语中常常会出现两个表示同一事物的词,一个来自日耳曼语系,如“freedom”,另一个来自拉丁语系,如“liberty”。英语中有成百上千对这样的单词。

这两个词最初的含义相同,都是指“不做奴隶”。大约一个半世纪前,源自日耳曼语系的“freedom”开始产生新的语义。“liberty”在英语中仍然意味着没有强制性的主人,而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freedom”逐渐带有另外一种含义,即“拥有(足够的)收入去做某事”。

你可以看出这两种含义的差别。前者是关于身份状态的概念,比如一个“liberated(获得自由的)”女人不再受到丈夫的胁迫;另一种则与收入相关。可我们已经有一个表示收入的词,就是“收入”。

1863年,林肯总统在演讲中提到了“新生的自由”,他使用了拉丁语系的单词“liberty”,这意味着自由主义的首次胜利,意味着奴隶制的废除。但是他在演讲中也用了日耳曼语系的freedom,意思完全相同——消灭奴隶制。

然而,罗斯福总统在1941年谈到“四大自由”时,他把这两个概念弄混了。他讲的第一种自由是“言论自由”,人气颇旺的画家洛克威尔(Norman Rockwell)在一幅名作中这种自由画成某人在公共会议上发表意见的场景。奴隶是不被允许表达自己想法的。

可第三种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freedom from want)”——表达了另一种意思。“want”是个不太常用的词,意思是“缺乏收入或贫困”。洛克威尔就此描绘了一家人围绕圣诞节大餐团聚的场景。没有主人强迫你做事是一回事儿,有一顿好饭吃是另一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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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刚评阅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的一本著作。你可能像他一样认为,“面临极度匮乏的人是没有自由的(比如说无法购买食物)”。但如果我们不区分这两种“自由”,我们就会认为国家强制性地为人们提供食物与不做奴隶是同一回事儿。

政治自由还是国家强制能带来财富?我们仅凭定义回答了这个问题。强制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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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麦克洛斯基在文中对比了两种自由,就是今天政治哲学学者常讲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前者是指免于某种强制的自由(freedom from something),后者是指有能力实现某事的自由(freedom to do something)。例如,流行的“财务自由”一词就属于后一种自由。

19世纪下半叶,一些西方的自由主义者向左转,提出了“新自由主义”,也称“修正自由主义”、“完美自由主义”或“自由社会主义”。例如,英国哲学家格林(T.H. Green)认为,社会进步可以根据积极自由的发展程度来衡量,政府干预与自由价值是一致的。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是不公正的,需要政府通过限制性的重新分配进行纠正。

积极自由在20世纪逐渐成为各国政府的施政目标。罗斯福总统的口号“四大自由”包含了“免于匮乏的自由(freedom from want),这种自由在形式上虽然类似消极自由,其实是指积极自由。罗斯福还说过“贫穷的人是不自由的人”,麦克洛斯基提到斯蒂格利茨的观点,罗斯福是他的先声。

新自由主义在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很流行。1945年罗斯福总统逝世后,历史学家傅斯年在纪念文章中认为,美国的“新政”虽然不使用社会主义的说法,“实在包含着不少温和的社会主义成分。”他还写道:“百多年来,自由主义虽为人们造成了法律的平等,却帮助资本主义更形成了经济的不平等,这是极可恨的。没有经济的平等,其他的平等是假的,自由也每不是真的。”

英国工党在1945年夏胜选后,傅斯年立即发表文章称赞工党的施政纲领。社会学家费孝通像傅氏一样看好英国工党的前景,还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如果工党执政之后能实施社会主义的政策:能把财富重行公平分配,……如果能这样,我们至少还可以希望经济民主是可以从政治民主中诞生;我们还可以希望一个平等和自由并驾齐驱的社会实现。”

当时活跃的另一位社会学家吴景超更进一步,他在文中设想:“在社会主义之下,地租归公,利息归公,利润归公。这些收入,都可以用于增加人民福利的事业上去,而不可能为少数特权阶级所浪费。国家有了这些收入之后,除开预算上的支出以外,余下来的都可以移交国家银行,应付旧有生产事业及新以事业的需要。”

新自由主义者的理念仍然回响在当代中国。2024年8月30日,《北京日报》发表了两位社会学者李路路和朱斌的评论文章,此文开头就将社会不平等看作人类社会的“痼疾”,然后指出:“控制和削弱社会不平等,实现社会财富的共享,从根本上取决于国家的力量,取决于基于国家强制力的政策调节。只有从全社会的利益出发,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和社会政策实施,才有可能打破既得利益的藩篱,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控制和削弱社会的不平等。”

作为古典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麦克洛斯基在专栏文章最后不无遗憾地承认“强制赢了”。她说的得没错,不管在八十年多前,还是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