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条措施全面深化“三项改革”
9月14日,据省科技厅消息:陕西出台《关于全面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省科技厅创新体系与政策法规处相关人员介绍,《若干措施》共有20条,包括巩固深化省属单位改革、推动中央驻陕单位通过三种方式转化成果、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推动职务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创新知识产权活化运用机制等。在巩固深化省属单位改革方面,陕西支持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持续深化、用足用好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政策;支持省属科技型企业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在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方面,陕西支持改革单位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全流程贯通的职务科技成果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单列管理流程,单列后的职务科技成果可由科研管理部门承担资产管理职责;以作价入股等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形成国有资产的减持、划转、转让、退出、减值及破产清算等处置,由改革单位自主决定,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在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改革单位可在设定合理路径,规范合同约定,做好风险防控的前提下,采取“赋权+现金”“赋权+约定收益”等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全部赋予成果完成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在创新知识产权活化运用机制方面,陕西鼓励改革单位将专利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也可采取“零门槛费+阶段性支付+收入提成”“延期支付许可费”等方式支付许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