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法院关于以色列在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政策和做法以及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继续存在的非法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的咨询意见》决议草案部分重点:
1、要求“以色列至迟于本决议通过后12个月内结束其非法存在 ”;
2、要求各国“不承认以色列1967年6月5日占领的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领土在自然特征或人口组成、体制结构或地位方面的任何变化 ”
3、“促请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国际组织和区域组织不承认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非法存在所造成的状况具有合法性,在其相关交往中对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加以区分 ”
4、“决定在大会第七十九届会议期间由大会主持召开一次国际会议,促进执行联合国有关巴勒斯坦问题和两国解决方案的各项决议 ”
注意,任何牵涉到联合国自身的,决议内容是有效力的,但是对成员国不具备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