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年轻女教师被杀,凶手藏尸30年!利用时效脱罪,最后一步失算了

日本的知名悬案里,“足立区女性教师被杀案”是极特别的一起。在开始的26年间,它甚至不叫命案,只能被定义为“失踪案”。

1978年8月15日,全日本的学校都在放暑假。又适逢盂兰盆节,人在外地的大多赶回老家,扫扫墓,与亲朋团聚。

29岁的石川千佳子是东京足立区中川北小学的老师。这天轮到她去学校值班,可校长却没见到她来学校。这就很奇怪了,石川千佳子向来工作认真,从未无故旷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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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那天是盂兰盆节,难道她回北海道老家了?校长打电话找石川妈妈确认,石川妈妈听了一头雾水。女儿既没回来,而且一早就说过暑假不打算回家。

感觉事情不对劲。校长领着保安,在校园内寻找石川千佳子。石川家人也立即报警,女儿失联。

石川千佳子大学毕业后,远赴东京就职,当上公立小学的美术老师。她性格温婉,做事认真,失踪前不久,刚被公派去西欧培训。虽然不是活泼的社交派,却深得同事、朋友的喜爱。警方在走访过程中,没有发现她与谁结怨交恶。

石川千佳子如人间蒸发了一般,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2002年前后,“遭朝鲜绑架日本人问题”成为政客快速制造政绩的香馍馍。时任首相的小泉纯一郎突访朝鲜,成功使部分被绑架的日本人重返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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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和警方怀疑石川千佳子的失踪,或许与被朝鲜绑架有关。单身独居,方便实施绑架。知识女性、外形秀美,年龄样貌酷似朝鲜女特工金贤姬的日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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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经过慎重判断,石川千佳子被列入“特定失踪者名单”。

特定失踪者,指高度怀疑遭朝鲜绑架,且无法排除这个可能性的失踪者。全日本约900人,不是失踪了就能简单被列为特定失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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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朝鲜绑架,那么石川千佳子就有很大可能还活着。这个念头让她的家人在绝望中,又看到了希望。

这份希望还没安抚他们多久,2004年8月21日,一个名叫和田信也的70岁老头向警方自首。承认他杀死了石川千佳子。

这个老头,在前面出场过。他就是石川千佳子失踪那天,陪着校长找人的那名保安(属于地方公务员编制的保安岗位)。跟警方说没见到石川千佳子进学校的,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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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和田信也的陈述,1978年8月15日下午4点半左右,他正在教学楼里巡视。走到一楼走廊时,不小心和石川千佳子撞上。

和田问她“你在这儿干吗?”说着靠上前去。

石川千佳子拿包砸他脸。推开来,她又砸。

和田称平时在学校经常被欺负,心想她莫不是要故意制造事端,让自己遭学校处分。顿时,怒从中来。他双手勒住石川欠佳子的脖子,人就这么死了。

(警方认为,这些话的可信度极低。网民猜测,保安强奸杀人)

和田信也的家离学校很近,是一栋独门独院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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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车把石川千佳子的尸体运回家。裹上塑料袋和毛巾被,用绳子捆绑结实。掀开榻榻米,挖开140公分深的坑,将尸体埋下去,再铺好榻榻米。

此后26年,他每天在妻子面前假装没事。妻子也不知道自己每天在受害人尸体上方走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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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夫妇与周围邻居几乎没有往来。后来,那片地要进行大开发,邻居们陆续搬迁离开,唯独他家坚决不搬。

和田信也给院子修了2米高的围墙,铺了铁丝网,前后安装监控。当时众人以为这是一个性格孤僻,异常顽固,不肯搬离老房子的老头。无论去哪儿,总有一两个这样的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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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信也责骂来采访的记者

其实,和田信也只是害怕房子一旦被拆,他的杀人秘密就暴露了。

2004年,房子拆迁的最后期限将至,他决定去自首。然而,此时距离石川千佳子被杀害,已过去26年。日本的刑事追诉有效期是15年。民事诉讼最长有效期是20年。

就是说,即使和田信也自首了,承认他是凶手,不仅不用坐牢,被害人家属还因过了时效,无权要求他民事索赔。

回头看和田信也的陈述,往被害人石川千佳子身上泼脏水,形容自己是老实人发怒,激情杀人。把妻子摘得干干净净,既没参与,也毫不知情。自首时机更是掐得精准,确保不会被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不用坐牢也不用赔钱,房子拆迁期限将至,他个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

显然,一切经过深思熟虑,在律师指点下的精准操作。这种聪明,简直是二次践踏被害人,以及被害人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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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和田信也

在那个年代,一个北海道的普通人家,在下面有两个儿子的情况下,精心培养大女儿上大学。毋庸置疑,石川千佳子是全家人的掌上明珠。

明知胜诉希望极小,母亲和两个弟弟仍决意起诉,要求凶手和田信也赔偿1.86亿日元。

果然,和田信也一方有恃无恐道:20年的民事诉讼有效期已过,(你们的)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也随之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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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川家人一方:加害行为的终了时间,不是从1978年8月15日,石川千佳子被杀害的那天开始计算,而是2004年8月21日,事件被发现的这天开始。所以,民事诉讼仍在有效期内。

2006年9月,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决:民事诉讼有效期已过,不承认原告方的损害要求权。但和田信也藏匿尸体的行为,剥夺了家属吊唁故者的机会,显著侵害了家属对故者敬爱追慕之情。判处和田信也赔偿家属330万日元。

判是判了,但等于判了些精神损失费,和了一把稀泥。实际上,就如和田信也和他律师计划的那般,杀人藏尸26年,不用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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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弟弟没有退缩。石川宪、石川雅敏立刻决定上诉,一定要让凶手受到惩罚。

2008年3月,东京高等裁判所推翻一审判决。由于被告和田信也藏匿尸体,导致无从判明发生了杀人这一事实。若认可从这期间开始计算诉讼有效期,就是显著违反正义公平原则。判处被告赔偿4255万日元。

这次换和田信也不服,向日本最高裁判所上诉。

2009年3月,最高裁判所驳回。

这个判例成为日本现代史上第一个“在刑事、民事追诉期限已过的情况下,成功追讨凶手民事赔偿”的例子。

日本司法讲究“判例主义”。有了现成判例,今后,再有类似的合法不合情不合理事件,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属就有判例在手,能够最大限度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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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和田信也位于千叶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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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信也机关算尽,利用时效脱罪。但千算万算,最后一步失算了。他没算到石川千佳子被害30年,家人不计代价,全力以赴为其追讨正义裁决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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