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不得变相取消、合并县级中医医院

9月13日,国家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再次明确,县级行政区域已设置县级中医医院的,不得在医联体等各类建设过程中,变相地取消、合并县级中医医院,不得委托企业或其他营利性机构管理经营。

图片

上述表述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官方文件中出现。

在2023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 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中也曾提到,不得在医联体等各类建设过程中,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

2019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中,也有类似表述。

“取消、合并中医医院的现象,指的是在医联体建设实施的过程中,部分地区可能会以医联体的名义将县中医医院直接合并到县人民医院;或者在县级中医医院中,中医类别医师只占医院医师总数的很小一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服务能力也未达到《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中的相关要求。”

9月13日,北京中医药大学原党委书记谷晓红教授表示,人才队伍、专科建设的不足以及评价体系的缺乏,都可能导致县级中医医院在医联体的建设中,存在被合并或取消的风险。而无论是哪种,在实际上都削弱了中医医院的地位。

在此次《意见》中,也对“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建设”“建立评价体系”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包括建立人才引进使用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建立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等内容。

《意见》提出,到2030年,县级中医医院力争实现五个“100%”

  • 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标率达到100%。

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部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5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 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标准化率力争基本达到100%

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力争基本达到《中医医院建设标准》,门诊、病房、功能用房、配套用房满足医院运行需求。

  • 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标率达到100%

县级中医医院医师结构更加合理,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达到60%以上,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比例达到30%以上。

  • 县级中医医院二级甲等达标率力争达到100%

已建有县级中医医院的地方,县级中医医院定位更加明确,功能更加完善,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水平。

  • 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率力争达到100%

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二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3级以上,三级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全部达到4级以上。

“加强县级中医院建设对中医的振兴和发展至关重要,不仅可以强化中医在医疗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中医服务的普及覆盖范围,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蒋杰峰表示。

据蒋杰峰介绍,以象山县为例,全县共有三个医共体健康集团,目前已全部开展了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工作,包括针灸、刮痧、艾灸等,广受患者好评。

“某些疾病用中医手段进行干预,不仅副作用小,患者花费也更少。因此,中医服务在我们的基层中非常受欢迎,也为患者提供了更丰富的治疗选择。”

蒋杰峰还建议,想要推进县级中医医院的不断发展,除了前述措施,医保相关政策也要进行配合:“如目前浙江、江苏、安徽等多地探索开展的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也能产生激励中医发展的效果,最终都会对患者产生利好。”

来源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