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年〕85号)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满足全县各族群众的调解服务需求。经报请工布江达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布江达县司法局具体实施,工布江达县纪委监委、工布江达县委政法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专职人民调解员8名,属聘用制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三)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守宪法法律,遵守社会公德;
3.具有西藏户籍且有意愿在工布江达县境内长期居住,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群众基础和调解能力,熟悉社情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相关法律和政策(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社会心理学专业、法律相关工作经验、有调解特长或精通藏语人员优先录用);
6.自愿与工布江达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待遇
2.正式聘用后待遇:基本工资35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费用)+以案定补补助(按调处案件绩效)组成。专职人民调解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电子邮箱均可,免收报名费。报名邮箱号:gbjdsfjrmtj@163.com;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工布江达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4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情形,应当说明理由;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联系电话:0894--5413818。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8日(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考官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司法局人员担任;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司法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工布江达县司法局党组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七、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2.工布江达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审批;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法律责任。本公告由工布江达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举报监督电话: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审表
工布江达县司法局
工布江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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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平措扎西
初 审:孔 垂 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