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8日电 上海新阳18日晚间公告,公司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福祥、周红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经查,上海新阳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年8月17日,上海新阳披露《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的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1亿元,未在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确认该衍生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导致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85万元。
上海证监局指出,上海新阳前期公告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新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王福祥作为公司董事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王福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周红晓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周红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上海新阳创立于1999年7月,2011年6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专注于半导体行业所需功能性化学材料产品及应用技术的研发创新、生产制造和销售服务。
二级市场上,上海新阳18日收涨0.71%报28.5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