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榆中县甘草店镇向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发放了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16本,这也是榆中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首批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榆中县深化林权制度工作进入颁证阶段。
“这次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既明晰了林地产权,又巩固了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在解决地类重叠、权属交叉等问题方面也有很大作用。”甘肃省榆中县甘草店镇三墩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邴宗忠在拿到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后说。
榆中县甘草店镇林权类不动产颁证仪式(榆中县委宣传部供图)
榆中县作为甘肃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2个试点县之一,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立足林地资源实际,全面查清林改底数、精准核实林改数据、建设林地矢量数据库、明确林权登记流程,探索出“三个聚焦”工作方法,全力推动榆中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聚焦“三权分置”,推动“证”跟“权”走。针对三权归属不同情况,榆中县把放活林地经营权、引导林权流转、培育规模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工作,在确定所有权归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对林地没有对外承包、没有开展经营的,将所有权证、承包权证、经营权证统一发放给集体。对林地已对外承包,依据承包权属,发放承包权证,依据经营权属,发放经营权证,通过“证”跟“权”走,确保“证”“权”统一,让林区焕发出新的生机。目前,榆中县已有26个村和合作社填写了《不动产登记申请表》,9月初完成发证工作。
聚焦股权量化,实行“一村一策”。针对各村不同情况,榆中县通过召开座谈会,充分尊重村“两委”和党员群众意见,实行“一村一策”,将集体林权总体划分为“分股不分林”“分红不分林”两种模式,将股权量化到户,村集体与农户签订股权量化合同,确保因村施策、因林施策,实现了因村施策、因林施策,促进了林改生态美与百姓富的和谐统一。目前,已完成股权量化26个村91个图斑2540亩林地,签订协议4120份,涉及受益群众4120户。
聚焦遗留问题,坚持“事实为先”。面对林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榆中县探索“核实事实——征求意见——对照政策——确定方案”的“四步”流程,稳妥有效解决问题。针对贡井林场承包村集体和农户个人土地造林问题,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将已发至贡井林场的集体林权证暂不进行变更登记,探索“国有林场+村集体+农户”模式,有效解决了林地矛盾,保障了集体和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发挥了国有林场在森林经营方面的优势,促进了村集体林业经济的发展。
“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是推动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推动‘三权分置’工作的进一步落实。”榆中县林草局党组成员、林技中心主任刘世雷介绍,下一步,榆中县将继续完善部门协同机制,加大林权不同权利类型和不同登记类型发证力度,扩大林权登记范围,坚持“申请一宗、办理一宗、规范一宗”的办理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林权类登记程序,为进一步推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助力林农增收致富打好基础。(窦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