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近日,《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并生效。《办法》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得再从事网约车服务

《办法》规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网约车平台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发放网约车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约车经营许可证中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约车,经营区域为佛山市行政区域,有效期限为5年。网约车平台公司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向市公安机关办理备案。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知接入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通过本地主流媒体向社会通告。

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在申请网约车运输证时,车辆所有人为企业法人的,应当近一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致人死亡人数累计不超过3人;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应当已取得佛山市网约车或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名下无尚在经营使用期内的网约车,且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网约车运输证有效期起始日为发证之日,届满日为车辆行驶证载明的注册之日起满8年对应的日期。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退出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须持有有效的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且至申请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的考试机构考核合格,熟悉佛山人文地理,掌握旅客运输服务和安全应急等技能。

不得以任何方式减轻或者豁免平台的承运人责任

《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或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减轻或者豁免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向乘客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平台应为乘客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承运人责任险,保证车辆具有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鼓励车辆购买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等保险。

同时,在提供网约车服务前,平台应当通过电子协议等形式向乘客明确各方权责,协议应当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履行运输服务、安全管理、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不得在服务协议中免除法律义务。应当建立驾驶员背景信息和安全驾驶信息定期查验制度,应当建立健全与从业人员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和申诉机制,畅通线上和线下沟通渠道,积极探索多元调解模式。

网约车平台应用程序应当具备下列安全服务功能: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信息和位置信息实时分享功能,经约车人或乘客书面确认的第三人可随时查看服务过程中的车辆动态位置信息;个人电话加密功能,乘客与驾驶员之间通过技术手段进行沟通联系;在显著位置设置“一键报警”功能并能正常使用,乘客遇紧急情况使用时,能够实现车辆实时动态信息及驾驶员信息向网约车平台公司自动发送。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在驾驶员载客运营时推送新的运营需求调度信息。

根据《办法》,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依规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合理设定抽成比例上限,保持经营策略相对平稳,并在移动客户端和媒体上主动如实公布对驾驶员的抽成、调度服务收费额度和规则等。

《办法》规定,网约车驾驶员应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站点、通道轮排候客、揽客,不得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载乘信息以外的其他方式揽客。在载客状态时不得承接其他预约业务,应约载客后应当将信息通过客户端反馈到相关平台。

此外,《办法》还规定,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网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用户有关信息,以及违反电信、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应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或者传播有害信息、或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或者传播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

文 | 记者 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