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符合条件的数据要素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最高可获一次性300万元资助

经前海管理局同意建设且满足一定软硬件投入条件的数据要素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最高可获一次性300万元资助。记者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新修订的《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支持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于9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记者梳理发现,新修订的《措施》优化了对前海人工智能集聚区入驻企业的租金补贴门槛条件。对在前海人工智能集聚区符合集聚条件的办公楼宇实际经营的人工智能企业,租赁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在租赁期限内未转租分租或改变功能的,按照每平方米每月60元补贴的标准,连续支持36个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租金金额的50%。

《措施》新增了关于促进数据要素流通运用的相关事项,即支持前海企业开发高质量数据产品,推进数据资产化,开展数据经纪业务,建设数据要素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事前经前海管理局同意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予以一次性最高300万元资助。对在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入表、金融创新和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列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典型案例或示范项目的,分别予以企业一次性5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樊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