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齐新
近年来,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但是新能源汽车的配套设施建设发展还并不完善。日前,有车主反映,我市多个机关事业单位虽已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但是白天无法使用,充电桩成了“摆设”,引发了市民质疑:这是面子工程还是民生需求?
记者先后实地探查了位于人民路、联通路、华光路上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安全考虑,单位院内没有安装新能源车公共充电桩,就连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座也未安装。在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停车区域西北方向安装有充电桩,其中只有一辆新能源车在充电,其他均被占用。在淄博残疾人联合会、淄博公积金管理中心、淄博市商务局,因停车空间狭窄,均未安装新能源车充电设备。在淄博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停车区域安装的两台充电桩处于使用中,与其相邻的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虽也安装有两台充电桩,但被燃油车占用。在淄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门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单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充电设备不对外开放,需要给车充电,可以到东边的淄博市老干部服务中心,那里充电桩很充足。记者随后来到淄博市老干部服务中心,在这里看到停车位充足,7台充电桩均处于空闲状态。
淄博市老干部服务中心
在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淄博黄河河务局,记者看到停车区域内均未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而在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属充电车位上停满了车辆,据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充电桩只有在傍晚18点30分至次日7点30分对外开放,其他时间不可以充电。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我市有半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未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设备,多数已安装新能源车充电桩设备的单位,或规定了开放时间或充电桩数量较少,难以满足车主日常充电需求。我市2022年3月4日,发布了《2022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注明2022年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要实现全覆盖。2023年9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东省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也注明了在企事业单位、商业圈、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建设或改造直流快充站,到2025年,城区公共快充桩比例达到70%以上,打造形成“十分钟快充圈”。比较两份文件,目前,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充电桩建设相对滞后,与政策目标相去甚远。
淄博市直机关第二综合楼
在采访中,一家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充电桩建设问题,经常会听到车主抱怨,有客户质疑,“政府出台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充电桩安装实施方案,为何两年了还没实现?”也有客户吐槽,“有的机关单位就建了两三个充电桩,本来去办事停车就难,建设充电桩不是形同虚设吗?”也有客户提出建议,“政府要综合考虑配置情况、电力冗余、充电需求、停车资源饱和度,合理编制充电桩建设计划,避免资源浪费,最大程度普惠于民。”
通过走访,记者发现,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充电桩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单位领导认为充电桩建设与单位工作无关,对项目推进缺乏积极性。二是场地紧张,缺乏安装公共充电桩的必要条件。三是资金投入不足,一些单位在资金分配上存在困难,暴露出部分单位在民生工程推进上的不足,希望相关部门正视存在问题,切实建设好公共充电桩,并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充电服务,“续航”市民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