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2024年9月21日,我市将举行“2024辽宁朝阳马拉松”比赛,为确保活动期间区域空中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区域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4年9月21日4时至15时,朝阳市区及其周边30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执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二、除受邀媒体等已在公安机关备案登记的单位,可以使用无人机现场拍摄外,其余单位及个人严禁在管制区域内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孔明灯等)飞行;严禁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三、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在管控期间,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启用反制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辽宁朝阳马拉松组委会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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