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在部分乡镇公开征召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公告

清远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关于在部分乡镇

公开征召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渠道,优化市场布局,清远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市福彩中心”)现对全市存在福彩销售空白点的33个乡镇向社会公开征召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每个乡镇1间),代销电脑型和即开型福利彩票,并给予资金扶持。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召区域


(一)英德市:黄花镇、白沙镇、水边镇、波罗镇、下太镇。


(二)连州市:星子镇、大路边镇、保安镇、龙坪镇、九陂镇、丰阳镇、东陂镇、西江镇。


(三)佛冈县:迳头镇、高岗镇。


(四)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福堂镇、小三江镇、太保镇、禾洞镇、上帅镇。


(五)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大坪镇、香坪镇、涡水镇。


(六)阳山县:青莲镇、太平镇、江英镇、黄坌镇、杜步镇、杨梅镇、大崀镇、秤架瑶族乡。



二、申请开设销售网点的基本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年龄在18至45周岁以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居民;


2.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认同福利彩票的公益属性和责任理念,承诺履行责任彩票的相关要求;


4.有与从事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5.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6.申请人应为非国家公职人员;


7.申请人必须专职参与销售网点管理和销售;


8.同一申请人只可申请开通一个销售网点;


9.近三年内无因违法违规代销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被取消代销资格或列入销售福利彩票或体育彩票违法违规名单的。


(二)销售网点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1.申请人有满足福利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具有该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非临时建筑或政府拆迁范围的建筑),销售网点经营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2.该场所应为专营福利彩票销售网点;


3.新设立福利彩票销售网点与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出入口距离不少于50米。



三、申请开设销售网点的程序


(一)申请时间与申请方式


1.申请时间:自市福彩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2.申请材料:申请人于申请时间内递交以下材料:


(1)清远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3.申请方式:申请人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交申请材料:


(1)到市福彩中心办公楼一楼综合业务大厅现场提交;


(二)开设资格确认


1.按照“先申请先受理”的原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方式回复申请人。


2.提交开设销售网点资料。获得开设资格的申请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下资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开设资格。


(1)申请人近期小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1张;


(2)申请人建设银行(如无则提供邮政银行和农业银行)的一类储蓄卡复印件、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状况材料(银行近一个月流水账单)、个人信用报告、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查阅后交回申请人);


(3)拟设立销售网点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书(合同期要一年以上,租赁场所地址必须与提交申请时的地址相符,否则该申请无效)。


3.结果公示。市福彩中心审核通过后,将拟新增销售网点地址、申请信息等内容在清远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销售网点装修、验收与开通


(一)公示结果无异议后,获得开设资格的申请人应在开设资格确认后60个自然日内,按照《中国福利彩票销售网点规范化建设手册》(2023版)(以下简称“建设手册”)要求完成装修与验收工作。


(二)因申请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销售网点装修或装修验收不合格等被取消开设资格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三)经验收合格后,完成代销合同签订、销售员培训、缴交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后开通销售。



五、资金扶持标准及发放方式


(一)标准化建设扶持资金


1.扶持标准。此资金采用达标制,销售网点按建设手册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才能获得扶持资金,扶持资金为10000元。


2.发放方式。扶持资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销售网点注册开通销售后次月发放,发放资金7000元;第二次在注册开通销售满1年后发放,发放资金3000元。发放扶持资金需代销者填写《清远市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2)向市福彩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市福彩中心以银行转账方式划拨至代销者银行账户。


(二)代销费扶持资金


1.扶持标准。此资金连续发放两年:销售网点正式营业后的第一年电脑型福利彩票代销费增加2%(每个网点每月扶持代销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第二年电脑型福利彩票代销费增加1%(每个网点每月扶持代销费最高不超过500元),具体代销费扶持资金以每月实际销量计提发放。


2.发放方式。在销售网点注册开通销售后的次月开始计算,每月15日前由市福彩中心核准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划拨至代销者银行账户。



六、风险提示


(一)申请人所有因参与本次公开征召而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请有志加入中国福利彩票销售队伍的市民,认真研究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有关情况,做好可行性研究,慎重考虑加入该行业的风险。


清远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2024年9月18日


*以上内容为广告


源:清远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