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互促、协同共进,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首次联席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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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首次联席会议暨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研讨会在虹口北外滩召开,解读和发布航运法律相关工作成果,总结交流共同体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
会上,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亚太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上海仲裁委员会、浦东新区航运办、虹口区航运办等单位就国际航运领域有关标准合同翻译及应用工作签署合作协议。
市司法局、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仲裁协会分别就上海市涉外商事海事领域临时仲裁推进办法、上海市“三特定”临时仲裁司法审查有关政策指引、临时仲裁规则等临时仲裁制度规则进行解读。
上海市律师协会成立航运专业法律服务团。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政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海事大学、上海航运保险协会等成员单位作交流发言。
据悉,市司法局、市交通委于2023年11月推动建立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33家成员单位来自上海市有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法学院校、行业协会以及航运企业代表等,旨在构建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市场主导的航运法律生态圈。自共同体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以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和提升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与优势,深化务实合作与交流,在推动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司法保障职能发挥、海事仲裁与航运保险联动发展、航运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市司法局、市交通委将进一步发挥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形成交流互促、协同共进的发展格局,提升航运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水平,助力增强上海航运服务业整体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更好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上海航运法律共同体首批33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部门负责同志和特邀专家学者等近80人参加会议。
  作者:张晓鸣
文:张晓鸣图:采访对象供图编辑:王宛艺责任编辑: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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