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利益是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前不久发布的《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明确提出,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是乡村数字建设的重点任务,并提出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系统思维等工作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积极开展数字惠民服务。从《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中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到《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对信息惠民服务作出“互联网+教育”等系列安排,再到新出台的《数字乡村建设指南2.0》将数字惠民服务继续“单列”,一系列政策先后出台并落地实施。同时,各地立足实际,积极开拓创新,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成效明显,涌现出一批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有力促进了乡村全面振兴。
例如,西藏自治区米林市的“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打造互联网医院示范点,依托远程诊疗服务平台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线上问诊和诊疗意见、报告上传打印等,并向广大村民推广使用配套手机APP,村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不间断、高质量的医疗健康服务。
又如,福建省大田县建立智慧养老数据库,创建“互联网+点菜式”服务机制,构建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居家老人三位一体有效对接的“虚拟养老院”,虚拟养老院助老员2031名,依据服务清单提供上门服务43200多人次。
未来,做好乡村数字惠民服务,应注重建立健全乡村信息服务体系,在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培育信息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增强生产生活服务功能上下足功夫。比如,可因地制宜在现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教学场所、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配备数字化设施设备,提升农村信息服务保障能力。
还应努力拓展乡村信息服务内容,脚踏实地调研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认真梳理信息服务清单,让信息化手段发挥实效,实现农业生产更高效、农村生活更便利。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增加农村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要注重数字人才的培养,提升各类主体的信息化技能,加强基层干部信息化培训,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整合各类资源,就地就近组建服务队伍,充分利用APP或小程序等平台。发挥农民的重要作用,激发农民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马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