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第90天时,替奈普酶组和阿替普酶组mRS评分为0~2的患者比例相似,分别为80.9%和79.9%(RR,1.01[95% CI,0.96~1.06])。
在24小时内神经功能显著改善的患者比例相似,替奈普酶组和阿替普酶组分别为48.0%和45.0%(RR,1.07[95% CI,0.96~1.19])。
治疗第90天实现Barthel指数(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至少为95分的患者比例相似,替奈普酶组为75.7%,阿替普酶组为73.9%(RR,1.02[95% CI,0.96~1.08])。
治疗第90天NIHSS评分相比基线的平均变化相似,替奈普酶组的NIHSS评分下降了3.70,阿替普酶组则下降了3.02(校正差异,−0.45[95%CI,−1.40~0.50])。
替奈普酶组和阿替普酶组患者发生症状性颅内出血的人数相似,各有9例(1.2%;RR,1.01[95% CI,0.37~2.70])。
两组在90天内的死亡率(4.6%vs 5.8%;RR,0.80 [95% CI,0.51~1.23])和mRS评分为5~6的患者比例(6.8% vs 7.8%;RR,0.92[95% CI,0.66~1.29])方面没有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