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场监管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明确八项合规要求

【环球网金融综合报道】据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9月18日消息,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召开全市商业银行规范服务价格行为行政指导会。会议要求各商业银行增强法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对照自查,及时整改问题,并现场发放了《商业银行规范服务价格行为合规提示函》,提醒全市商业银行重点做到八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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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包括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落实小微企业优惠减免政策、严格区分费用承担主体、严格执行自愿选择原则、严格做到服务质价相符、严格助贷环节收费管理、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进一步来讲,其中涉及对于小微企业信贷融资,严格做到“两禁两限”,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不得在贷款合同中约定提前还款或延迟用款违约金,取消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和信贷资信证明费;以银行作为借款人意外保险第一受益人的,保险费用由银行承担。

不仅如此,银行应当严格遵守信贷管理各项规定和业务流程,不得以贷转存、存贷挂钩、浮利分费、借贷收费、借贷搭售、强制服务。不得强制搭售理财、基金、贵金属等金融产品或要求客户到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办理保险等业务。不得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以承兑汇票等形式提供融资,增加客户负担。

此外,银行应选择收费标准合理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应在合同中明确禁止第三方机构以银行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银行不得以向专业服务机构推荐客户的名义,向合作机构收取业务协办费用,导致企业融资费用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