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池州纪检监察消息:
日前,经中共贵池区委批准,池州市贵池区监委对贵池区农业农村局原总农艺师何顺民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何顺民目无规矩、不知敬畏,不守底线、擅权妄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力,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违规收受专家评审费、授课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沼气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监管相关项目期间,故意违反国家规定拨付中央补助资金,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何顺民违反廉洁要求,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池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由贵池区监委给予何顺民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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