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0日电 20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下称《通报批评》)。
据《通报批评》,经查明,豆神教育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年1月24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2000万元至-38000万元。3月22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预计净利润修正为2870万元至3430万元。4月25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净利润为3160万元。豆神教育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且修正不及时。
深交所指出,豆神教育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规定。
豆神教育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窦昕、时任财务总监张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对豆神教育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豆神教育、窦昕、张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豆神教育主营业务主要为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和直播电商业务、文旅游研学业务、智慧教育业务。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2009年10月3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上半年,豆神教育实现营业收入3.30亿元,同比减少2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9.33万元,上年同期为-5553.72万元。
二级市场上,豆神教育20日收涨1.5%报2.71元/股。(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