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包思雅)9月19日,记者从乐山市教育局获悉,2024 年乐山市市中区城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学位招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市中区城区14 所民办幼儿园将承接今年政府购买的672个学前教育学位。
今年招生对象为具有海棠街道、通江街道、绿心街道、棉竹镇高坝社区,以及大佛街道的碧山路社区、龙泓路社区、篦子街社区、原大石桥社区、任家坝村、大佛坝村所辖行政区域户籍的3-4周岁(出生日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2020年9月1日和2021年8月31日)且未被市中区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
今年,若报名幼儿数量少于或等于乙方中标的学位数时,报名幼儿按实录取,购买学位数按实际录取数计算;若报名幼儿数量多于乙方中标的学位数且多于的数量未超过原中标学位数的10%时,经区教育局同意后追加相应学位数额,报名幼儿全部录取,购买学位数按实际录取数计算;若报名幼儿数量多于乙方中标的学位数且多于的数量超过原中标学位数的10%时,乙方应报区教育局同意按原中标学位数的10%增加名额后,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享受购买服务的幼儿,并向社会公布,购买学位数按实际录取数计算。
按照规定,凡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若多所并报,将被取消录取资格。9月15日至9月23日,14 所幼儿园将对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进行报名登记初审。
据了解,承接政府购买学前教育学位的14 所民办幼儿园在城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学位招生领导小组和公办幼儿园的指导下进行招生,每班班额不得超过30 人,不准采取不正当行为进行招生,扰乱招生秩序。幼儿入园后,享受政府购买学位运行补贴期限为3 个学年度,即从小班入园至大班毕业,若中途转学的,中标承接主体可以招收符合条件的其它幼儿进行学位替补,并享受该学位补贴。3 学年度期间,中标承接主体春季公办班幼儿人数不得大于前一年秋季公办班幼儿人数。
根据安排,9月26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该承接主体购买学位数的幼儿园将张贴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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